一、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
1、房地产企业确认收入会计和税法的最大差异在哪里?房地产企业的预收账款可以计提业务招待费吗?房地产企业的预收账款怎么填申报表?
2、为什么说预计计税毛利率就是最低毛利率?是否允许扣除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包括预征的土地增值税)?
3、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不申报预售收入就属于偷税?
二、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和实际销售收入的结转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完工结转销售收入的时点是什么?完工标准到底看哪个?
三、分解收入和截留收入
1、为什么说代收费用的分解是有效的筹划?
2、为什么说销售时装修合同和销售合同分开签是无效的筹划?
3、房地产企业是怎样截留收入10%的?税务人员又是怎么检查截留收入的?
四、销售收入的几种形式涉税风险点分析。
五、预租及租金收入
1、出租人租金提前一次性收取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这里的“可”字如何理解?
2、出租人租金一半收租金,一半收管理费的想规避房产税的做法税务局同意吗?
六、视同销售收入
1、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原则是什么?
2、无偿赠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处理,买房送电视属于混合销售吗?为什么交了营业税国税局还说要交增值税?
3、回迁房如何视同销售?回迁房到底有没有视同销售所得?
第二部分:成本费用的扣除政策解析及税务稽查风险控制
一、税前扣除的六大原则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公告说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说企业平时可以随便预提费用,这样企业季度就不用怎么预缴税了,企业大部分的税就可以滞后到汇算清缴才交,这样的做法有税务风险吗?
二、计税成本的计算与扣除
1、11种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⑴、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⑵、以分立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⑶、以购买股权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⑷、以合并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⑸、以拆迁安置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⑺、以接受投资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⑻、以置换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⑼、以合作建房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⑽、以路换地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⑾、以购买转让土地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2、建造成本的确定
⑴、前期工程费的税务处理
⑵、建筑成本的税务处理,甲供材有什么税务风险?税务机关是怎样检查虚开建筑发票的?
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税务处理
⑷、公共配套设施费的税务处理
⑸、开发间接费用的税务处理
3、计税成本核算的7个步骤是什么?
三、房地产企业期间费用税务稽查风险控制
1、工资薪金
⑴、为什么必须要实际发放的的工资才可以税前扣除?
⑵、职工必须同时符合哪两个条件?
⑶、用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可以税前扣除吗?
2、借款费用
⑴、浮动利率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税前扣除?
⑵、集团公司统一贷款,所属企业申请使用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吗?
⑶、关联企业之间不需要归还利息的借款需要纳税调整吗?
⑷、向银行借款时作为利息外费用的顾问费是否能够税前列支?土地增值可以加计扣除吗?
⑸、个人股东以资产抵押形式由个人向银行贷款,所贷款项交由企业使用,应支付的利息由企业全额付给银行,企业这样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
3、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