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新华视点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在分类监管、国资委[微博]以“管资本”为主、股权多元化、国企重组整合、整体上市等方面亮点频现。
亮点一: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解读:顶层设计方案为下一步改革方向与路径定调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保建云表示,这是国企改革在已有基础上的新的重大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从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重大进展,然而,部分地区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部分国有企业依然效率不高、产权不明的情况。
此前,尽管已经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地方性的国企改革方案,但缺乏顶层指导与设计,国企改革推进缓慢,而《意见》的出台则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国家顶层设计方案,为下一步国企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定调。
亮点二:分类监管 国有企业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解读:有分类才有管理 有分类才有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微博]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张春晓对此解释,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因为有分类才有管理,有分类才有发展。
根据什么来划分?张春晓表示,对于商业性主要是能够凸显在市场中的商业运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够放大企业经营的运行活力,能够放大市场的运行能力,以及它的载体能力,为市场的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这是商业类。公益类主要是考虑到民生以及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提供,这是分类的大原则。
张春晓说,在分类中一定要注意,不管怎么划分,必须坚持国有资产的全民性,不能因为划分,把国有资产划分没了,缩小了,国有资产丧失了。在划分中还要坚持动态性,要根据市场的动态变化而实时的动态调整。
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如何考核?张春晓回答,对于商业类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它的保值增值、市场竞争力、活力、控制力,以及对经济引导作用。对于公益类主要考核它的民生保障功能、公共品提供的水平,主要是从保障功能上进行考核。
亮点三: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
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制约不足的问题,《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解读:国企股权多元化有助减少高管腐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许保利曾公开表示,国企股权多元化有助减少高管腐败。
国有企业开始真正要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国有企业必须要追求利润且要承担市场竞争的后果,即或是在市场竞争中发展,或在市场竞争中破产倒闭。但单一的国有产权很容易使国有企业预算约束软化,导致其行为扭曲,影响经营效率,国企高管也存在一定的利益寻租空间。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恰恰可以解决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的问题。而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其应有之义就是意味着国有企业要开放股权,企业中的股权除国有外还要有非国有。
亮点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
《意见》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解读:要实现"1+1>2"的效果 不能出现“灯下黑”
张春晓表示,混合发展的目的,必须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增强活力,必须有利于引进的非公资本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激发活力,要实现"1+1>2"的效果,绝不能因混合而混合。“拉郎配”式的混合极有可能造成打着市场的幌子,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手段,评估出缩水的国有资产,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新一轮的流失,还使非公经济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要实现国有经济进退自如,收放有度。在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搭建良性的、公平公正公开的运行平台。绝不能搞暗箱操作,不能出现“灯下黑”。
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不是说要把原有的国有资产其中的一块蛋糕切去,而是说引进优秀的战略投资者,把存量资产做大,把蛋糕做大。另外,还要让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共同再做一个蛋糕,把老蛋糕做大,把新蛋糕再做强再做大。
亮点五:国资委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张春晓表示,经营权和所有权是企业的管理者和经营者非常重要的两大权利,在这次《意见》中,多次提出要划清经营权和所有权的界限,同时要使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
解读:给儿媳妇权利,让婆婆做好监督
张春晓表示,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使监管和营运实现了各自的属性,国有企业经营的独立性更强,市场化程度更高,市场化的平台就非常容易搭建,市场化的运营效率就能够逐步提高。更有利于实现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目标。
张春晓表示,新一轮的改革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和国有资产的监管,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2003年,国资委成立,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三管"运行。在这一轮改革的意见中,监管和运行方式发生了改变,以管资本为主,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把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权全部下放给了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实现了分割,随着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搭建成形,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会把国有资产的经营权放到国有资本经营公司。
在前一轮的国企的改革中,给国有企业的权利只有经营权。对于监管部门,它有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权,监督权,所以国有企业因为它自身的权利的缩小,就是它在市场中运行中缩手缩脚,也就是经常说的“婆婆”管得太多,“儿媳妇”就没有办法干。在新一轮的改革中,给儿媳妇权力,让婆婆做好监督,儿媳妇能够干得更好,监管也就更有活力,更有效率,更有针对性。
亮点六: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指导意见》强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解读:弱化了党的建设 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也会降低
权威解读指导意见四大显著特点:绝不能让国企改革红利变成个人私利 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必须要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什么这样说?在前一轮改革过程中,尤其是中央巡视组和地方各个巡视组进入到各级所有企业巡视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但凡是这个企业党组织建设做得好,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都是相对高的,而且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率相对是高的。调查发现,如果削弱了党的领导,弱化了党的建设,那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是同方向降低的,所以新一轮的改革中,从监管的层面上看,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这次《意见》中开宗明义,国有企业属于全民,全民就是股东,股东要求国有企业做什么,国有企业就必须做什么,中国共产党要代表全民的利益,就必须实现人民要求做的。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张喜武谈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着四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坚持改革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改什么问题。
二是更加注重改革的规范性,先定规则再改革,依法有据搞改革。
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强化改革措施之间的协同配合。
四是更加注重改革的公开性,坚持公开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地接受监督,绝不能让国企改革的红利变成个别人的私利。(本文综合自中国之声、央广网)